10.3969/j.issn.1000-5420.2017.02.005
谁应得什么?
“应得”这个词有两种基本功能,在道德哲学中被用作道德评价,在政治哲学中被用作分配原则.当应得被用作分配原则的时候,它被看做是一种对立于其他原则的正义原则,如平等和资格.从应得理论家的观点看,应得既能用作道德评价,也能用作分配原则.但是,从反应得理论家的观点看,应得不能用于分配正义,尽管他们没有为其主张提供一种合理的论证.针对上述两种观点,本文提出这样一种论证:一方面,应得理论家们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应得不能成为分配的原则;另一方面,罗尔斯和其他反应得理论家也是不正确的,因为他们没有对应得理论给予决定性的反驳.
应得、分配正义、道德评价、平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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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20;H0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制度正义的理念研究”15BZX022;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2017-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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