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中国民营高科技企业产权制度变迁研究

引用
由于"公有民营高科技企业"和"民办民营高科技企业"在产权制度演变过程中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在向股份制变迁过程中,前者应选择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后者应选择诱致性制度变迁,并通过后者带动前者以突破公有民营高科技企业产权制度变迁中存在的"诺思悖论".在两类民营高科技企业的产权制度变迁中存在不同的难点,针对这些难点,本文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民营高科技企业、产权制度、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诺思悖论

16

F276.44(企业经济)

民建中央2001年度中标课题"中国民营高科技企业的现状与对策研究"的分报告之一

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4-7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000-5420

11-1476/C

16

2002,16(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