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集聚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及传导机制
中国城市群的兴起催生经济集聚,化石能源消耗增多引发碳排放形势愈加严峻,探索经济集聚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及传导机制至关重要.本文以2004-2016年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的61个城市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探索经济集聚与碳排放强度的关系及影响机制,创新性地使用抗日战争时期各城市是否有铁路通过、2003年各城市是否有机场、各城市历年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数量作为工具变量解决内生性问题,构建中介效应模型分别检验环境规制和城镇化水平对经济集聚影响碳排放强度的传导机制,并分析经济密度异质性下经济集聚对碳排放强度的不同作用路径.结果 表明:①经济集聚与碳排放强度之间呈显著的负向关系,现阶段城市经济集聚水平的提高有利于降低碳排放强度;②相对于低经济密度城市,高经济密度城市经济集聚的降碳效果更为明显;③经济集聚不仅直接对碳排放强度产生影响,还通过环境规制与城镇化水平两条路径间接对碳排放强度产生作用,中介效应显著;④低经济密度城市经济集聚对碳排放强度的间接影响主要是通过城镇化水平来传导,而高经济密度城市经济集聚对碳排放强度的间接影响可以靠环境规制和城镇化水平两条路径来实现.据此本文认为,政府应推动城市群经济以促进区域融合发展,实现企业联动合作以提高经济集聚水平.针对经济密度不同的城市治理手段应有所侧重,高经济密度城市应以增强环境规制力度为主要碳减排手段,而低经济密度城市则应通过提高经济集聚水平,改善城市建设水平并最终达到碳减排的目标.
经济集聚、碳排放强度、中介效应、环境规制、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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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1(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煤炭资源绿色低碳发展理论与政策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区域工业碳排放时空效应研究”;山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波特假说路径下的碳交易政策评估——基于DID方法”
2020-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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