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104.2016.05.015
长三角地区城市建设用地扩展的水资源约束
基于资源约束理论,构建城市建设用地扩展的水资源约束模型,并测算2002-2013年期间长三角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设用地扩展中的水资源约束强度.结果显示,研究时段内长三角地区城市建设用地扩展受到水资源的明显约束,区域建设用地扩展速度比没有水资源约束时年均下降0.35%;水资源约束强度具有空间分异规律,形成了以“苏州—杭州—宁波”、“南京—苏州”为中心地区向江苏北部和浙江南部区域逐步衰减的空间变化特征;水资源约束与城市经济总量和城市规模等级紧密相关,总体上城市经济总量大,规模等级高,建设用地扩展受水资源的约束越大.依据水资源约束强度大小将长三角地区城市归为强约束、中约束、低约束和无约束四类,发现不同类型城市在劳动力增长率、水资源供给增长率、经济产出对建设用地扩展的弹性上存在明显差异.研究还表明,即使在河网密布的长三角地区,城市用地扩展也受到水资源的约束,其他地区务必重视水资源重要性,严格遵循“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的管理政策,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建设用地、城市扩展、资源约束、长三角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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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7;X24(自然资源合理开发与环境保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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