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104.2016.05.004
农村环境善治的逻辑重塑——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分析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是我国实现十八届五中全会倡导的五位一体重大战略的突出矛盾,也是学术界需要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本研究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法,对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失灵的内在机理进行理论解释,认为政府、企业、城市、村民、环保组织、科研院校等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诉求和行为导向,造成了目前农村环境污染的现实困境.分析发现:正是政府层面重视经济发展,轻视监管职责;企业层面重视经济利润,轻视社会责任;农民层面重视生计诉求、轻视安全需求;城市层面突破政府管制,转嫁污染成本;环保组织力量资源有限,难以提供环保功能以及科研院校重视环保技术研发,轻视科技推广,才导致了现阶段农村环境污染愈演愈烈.因此,只有明确政府、企业、城市、村民、环保组织、科研院校等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好各自的环保功能,真正构建起农村环境的共同治理体系,才能克服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和相互博弈状态,进而实现农村环境善治的目标.研究结论表明:农村环境善治的内涵体现为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参与、共同治理乡村环境问题,其主要特征为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性、有效性,其实质是在乡村环境治理中,构建起强国家和强社会的“双强”模式.通过构建这种“双强”模式使国家与社会在乡村环境治理中达成利益均衡共识,彼此协同合作,共同致力于乡村环境的善治之道,以此彻底改变现在的乡村污染面貌,最终实现十八届五中全会倡导的生态良好农村战略构想.
农村环境、利益相关者理论、共同治理、强国家—强社会、乡村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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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06(一般性问题)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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