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104.2011.10.019
主体功能区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亦或冒进
当前我国的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凸显,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出台的主体功能区战略试图根据一些理想的条件和标准对我国区域空间进行合理的重新划分和建构,从而达到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决策层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关注从早期狭义上更多地单纯强调经济发展的人民生活水平差距的逐渐缩小,后来逐渐扩展到广义上的区际实际收入水平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过程.根据中国2001-2009年的数据,我们发现无论是狭义上还是广义上,我国区际发展不协调程度都呈现扩大趋势,并且广义的区域不协调程度远超过狭义的区域不协调程度.主体功能区战略是逻辑意义上的以地为本,同时也是对区域过去发展水平的一个事后承认或被动承认,中国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与主体功能区的开发顺序和开发重点形成了相互促进的同向递增关系.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标准有着较大随意性和不严谨性,加上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的不完善,主体功能区建设短时期内不会缩小反而可能会加大我国本已不小的区际发展差距.
主体功能区、协调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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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7(国民经济管理)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NKZXA10007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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