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104.2010.05.019
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制度研究
由于国家层面统一立法的缺失,我国各地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制度,如房屋拆迁是否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许可的条件及实施、拆迁法律关系的内容及争议的解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并且在是否适用、如何适用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方面也不相同.这种状况一方面体现了各地方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要求,说明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与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存在区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对这种差异若不给予必要的规控和调整,也有可能对我国的法制统一造成负面影响.因此,通过对地方立法文本的比较与分析,将有助于各地方在制度完善中相互取长补短,进而为该领域的统一立法奠定坚实基础.依照国务院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基本思路,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应当尽可能地全国统一立法,并做到先补偿再征收、先征收再拆迁,并强化拆迁许可证的管理.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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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1(农业经济理论)
南京市集体土地拆迁管理办公室委托课题;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
2010-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1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