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104.2003.04.005
浅论环境权私力救济的实现
环境权作为一项崭新的基本人权已得到理论和立法的确认,有权利就必然产生权利的侵害并进而衍生出权利的保护问题,主要是权利受侵害以后的救济问题.如果环境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则人类的命运将难以预料,丰富和发展环境权的私力救济,使之富于可操作性、具体化,应是完善环境权理论的当务之急.
环境权、私力救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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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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