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753.2014.01.013
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机制研究
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必须构建完善的区域合作机制。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间的合作以政府间的合作较多,而企业和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较少;其合作以交通、旅游、文化、商务等为重点,以联席会议为主要形式。当前合作主要存在国家层面支持力度不够,非政府组织作用未充分发挥,区域利益共同体尚未形成,区域城镇化水平不高,区域一体化程度不够,合作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机制,要抓紧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设置协调建设的专门机构,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主体作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一体化进程,完善法律制度保障。
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机制、非政府组织
F124.3(中国经济)
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项目 HBZZ-2012-05;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项目2013YBYB64,2013YBYB66。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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