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753.2013.06.016
“煤电之争”的根源及治理对策
2002年火力发电用煤市场化改革以后,电煤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火电企业经营困难甚至亏损,并导致电力供应短缺的现象被形象地称为“煤电之争”,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也因此成为近年来政府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本文从分析“煤电之争”的本质及其对发电企业和社会的影响入手,运用微观经济学市场均衡理论解释了“煤电之争”产生的根本原因,并分析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研究结果表明:电煤市场失灵即电煤供求不能随着市场均衡价格变化而调整从而形成价格稳定机制是电煤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并导致“煤电之争”的根本原因;“煤电之争”表面上是煤炭和电力行业(企业)之争,实际上却是政府经济社会目标与电价政策选择的内在冲突.我国电源结构以火电为主,考虑到火电企业经营困难对电力供应的消极影响,建议顺序采用以下三条对策解决“煤电之争”问题:首先尽可能完善电煤市场;其次对电煤市场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仍然不能解决的燃料成本增加则需要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煤电之争、电煤市场、均衡价格、市场失灵
IP393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2&ZD051
2013-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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