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753.2004.11.011
MBO、民企和外资承担国有经济调整的可能性分析
在新一轮国有经济调整中,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民营资本和外资重组国企实现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领域"的国资改革政策.本文通过考察我国企业资本的所有制结构,论证了上述政策的不可行性.本文认为在管制措施将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居民排除在国资转让市场之外的条件下,推行国资退出势必造成大规模的国有资产流失.而杠杆式收购和MBO并不能够使非公有制资本具备承接国资退出的实力.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资本的所有制结构、MBO、杠杆式收购
F123.7(中国经济)
2005-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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