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753.2002.05.015
论转制科研院所承担国防科技任务的经济性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1999年启动的242个科研机构改制转企是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实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举措.本文在分析国防科技任务的特点与转制院所追求经济效益、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差异的基础上,阐述了转制院所承担国防科技任务并不影响院所的经济性.相反,可给院所带来长远经济效益,并提升院所的人才、技术、无形资产等潜在价值.
转制院所、企业目标、国防科技任务、经济性
E0-054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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