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753.2002.01.016
我国上市公司非理性投资行为:表现、成因及治理
本文将上市公司非理性投资行为划分为"不自量力"、"为所欲为"、"任人宰割"三类,并给出相应的定义.不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上市公司非理性投资行为的根源在于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完善,必须从优化上市公司股权、重组董事会以及关联公司集团化治理方面完善治理机制,以减少非理性投资行为的发生.
非理性投资行为、股权结构、治理结构、集团化治理
F276.6(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加拿大CCUIPP联合资助项目70142011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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