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金税式支出测算及其结果评估
测算中国养老金税式支出总额对正确评估养老金制度现状、明确改革取向和拓展研究前沿非常重要.文章首先锚定《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以“两法口径”作为估算养老金税式支出的基准税制,“财政口径”和“全域口径”作为辅助,采用收入放弃法对包括3个支柱和全国社保基金在内的中国养老金税式支出逐一分析和估算,最终得出养老金体系税式支出总额.从估算结果看,在中国养老金体系中,国家承担的财政责任重大,企业承担的融资负担沉重,从而再次印证了近5年连续大幅降费的必要性;虽然3个估算口径得出的结果存在较大差异,但均表明,企业降低的税式支出应尽快平移到第二、第三支柱,加大其税优政策力度;养老基金存量巨大而投资产生的税式支出比例较小,应加快投资改革的步伐,提高养老金制度可持续性;为推进发展多支柱养老金制度,应适时建立养老金税式支出统计测算制度.
税式支出、基准税制、税收优惠、养老金改革、测算
F842.67;F272.92;R12
2020-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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