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727.2008.10.008
病例定义改变对流感监测系统的影响
目的 评价新修订的流感样病例定义在流感监测中的适用性和灵敏性,为科学制定流感样病例定义提供参考依据. 方法通过对深圳市四区2005~2007年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中的流感样病例个案进行回顾性分析,重点比较各种流感样症状的频率、病例定义的范围和疫情规模,使用SPSS(11.0)和EPI INFO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深圳市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资料真实可靠,1529例(83.6%)符合流感样病例定义,68例(3.7%)未符合流感样病例定义,未有详细流行病学调查个案232例(12.7%).流感样病例症状前3位顺位分别为咳嗽(70.2%),头痛(46.6%)、咽痛(41.9%).新修订的流感样病例定义与原病例定义对流感样病例的一致率为83.4%,增加"头痛"(OR=0.37,adjOR=0.29~0.48)或"流涕"(OR=0.48,adjOR=0.38~0.60)症状,能有效扩大流感样病例定义的涵盖范围.另新修订的流感样病例定义,0~4人组段的疫情规模起数明显上升(X2=10.6,P<0.01),整体上降低了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规模的判断. 结论我国新修订的流感样病例定义清晰明确,易于操作,但涵盖范围缩小,降低对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规模的判断.在新修订的病例定义基础上增加"头痛"或"流涕"一项或两项症状,均能较大程度扩大病例定义的适用范围,提高代表性和灵敏性.
流感、病例定义、监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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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11.7(传染病)
2008-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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