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辞退应予撤销
@@ 案情简介
章某系某省外资人员服务中心职员.1998年5月,外资人员服务中心在征求章某本人意见后,聘任其到所属分公司任经理,合同期限3年,并约定,聘期届满后,单位可以决定是否续聘章某在分公司工作,若不续聘,章某则恢复原岗位的工作.3年期满后,外资人员服务中心委派顾某任分公司经理,章某恢复原工作.不久,章某被单位人事处通知停职去某民营企业追缴分公司投资的100万元资金.章某对有关情况做了书面解释,并未去追索资金,外资人员服务中心遂以章某在分公司工作期间,擅自与某民营企业合作搞项目开发,造成分公司资金损失达100万元,并且造成恶劣影响为由,对章某予以辞退.章某不服,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撤销辞退决定,恢复工作.
2008-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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