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用的逻辑模式批判论
法律应用的逻辑模式是客观主义的表现之一.在法律应用的逻辑模式之中隐藏了人们关于法律、法律适用、法律与道德关系等等重要问题的基本观念.法律应用的逻辑模式掩盖了法律应用过程是一个法律续造的诠释过程,应当全面反省.法律应用的逻辑模式是建立在错误逻辑观念上的虚构,法律应用的逻辑模式说明法的性质与法实现的过程完全归于失败.法律应用的逻辑模式完全忽略了:法律应用过程中适当的判断是推动这一进程的根本动力,而将注意力完全集中于法律应用过程的形式方面.如果没有意识到适当判断的作用,就是将一种先天的理性因素视为法的本质,而完全忽视了法的效果历史性.
法律应用、逻辑模式、应用过程、逻辑观念、理性因素、客观主义、法律续造、法律适用、法的性质、道德关系、注意力、完全集、历史性、意识、诠释、进程、动力
D92;R19
2015-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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