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文本的诠释空间及其意义
法律文本乃是立法者主观意志和主观精神的客观化体现,是规范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依据.法律文本要产生效用,必须依靠人们的理解与解释,尤其是司法解释.对法律文本的理解与解释,既可能最大化地发挥法律文本的积极效用,也可能缩小和抑制法律文本的积极效用,甚至可能产生某种消极作用.本文借助西方诠释学的视角,从作者(立法者)、文本(法律文本)和读者(司法者和一般公民)的紧密关系中,反思法律文本的理解和解释问题,剖析法律文本的诠释空间[1]及其在法治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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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D26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理解、解释与文化——诠释学方法论及其应用研究”项目批准号:13FZX011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1YJA710037
2015-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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