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视角下的校园暴力防治研究
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将校园暴力防治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该意见的出台,既有校园暴力频发的现实背景,又有风险社会及其对公权力诉求的理论背景.学术界以往在解释校园暴力原因时有两种范式:结构功能论范式将校园暴力视为社会结构、社会功能等外在因素对个体行为的影响结果;情境互动论范式则认为校园暴力是暴力双方及旁观者等相关主体在具体校园情境下相互作用、长期互动的结果.该意见突破了这两种归因范式,将视角集中在系统层面,更加关注造成不良社会结构、社会功能的制度因素和系统因素,是一种国家治理的思路.同时,该意见对当前要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要过分夸大校园暴力的负面性”等呼声也做了明确的回应.国家治理并不是国家包揽治理校园暴力的全部任务和责任,而是要形成国家与社会力量的有效互动以共同治理校园暴力.
国家治理、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结构功能论、情景互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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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1;C931.9;D62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术创新支持计划项目;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自选课题
2017-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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