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儿童虐待的立法不足与完善
近些年来,恶性儿童虐待案件频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此类案件通常具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发生领域多为家庭与学校等本应为儿童安全港湾的场所;二是施虐者多为对儿童负有保护职责的监护人或者教师;三是虐待行为通常持续时间较长而未能得到及时制止;四是尽管常引起社会公愤,但除非出现严重死伤结果,施虐者通常难以受到刑法的处罚,即便发生严重的死伤后果,施虐者也大多并未受到公众所期待的严厉处罚;五是受虐儿童受虐后的辅导、康复与安置难,通常难以脱离原有受虐环境.例如,2013年震惊全国的南京饿死两名女童案件中,吸毒母亲早已经有多次将女童单独留在家中数日不归的前科,并且为邻居、民警、社区和亲戚等知晓,但是两名女童饿死家中的悲剧仍未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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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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