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两种“人的本质”理论关系的再解读
马克思在其思想发展历程中曾提出过多种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其中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劳动类本质论”和《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的“社会关系总和论”较为成熟.学界一般认为时间在后的“社会关系总和论”才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完备表述,而此前的“劳动类本质论”是被抛弃的错误思想.但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几种理论的历史关系和逻辑关系来看,以上两种理论不但不冲突,而且同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两者的相互诠释中才能全面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
马克思、人的本质、劳动类本质、社会关系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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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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