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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止童工的立法及其完善——从国际劳工标准的角度

引用
我国现行立法在对童工的界定、对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的禁止、法律责任的追究及相关部门执法监督方面还存在问题,表现为对童工工作性质界定范围过窄、法律责任不完全、执法监督不力等.禁止童工立法的完善应从多角度界定童工,安排多部门协同监督检查,设置多重法律责任.

禁止童工、国际劳工标准、未成年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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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1;K56

2013-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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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1002-8919

11-278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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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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