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919.2010.06.016
论"中国法体系"的建设思路
中国连续的历史和面临的艰巨任务与空前挑战要求其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法体系.当前,人们一般喜欢用"法"来概括、浓缩和缩写"法律",从而导致了"法"与"法律"混淆、"法规"与"法律"相似、"法律"的限制性功能没有发挥、"法规"的规范性取向不够明确、导向性和保障性法文缺乏、"规章"的系统性特点没有凸显等现象."中国法体系"的建设应当立足现实,保留中国传统文化特色,完善法的结构层次.
中国法体系、传统文化、结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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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0;G641;G482
2011-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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