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931.2018.10.006
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本土化适用论
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已经成为目前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英美法系国家通过运用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应对此类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值得借鉴.因此,有必要对该规则进行全面研究,分析将其作为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补充规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合理吸收该规则的基础上做出本土化改造,满足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多发态势的治理需求,以期丰富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理论,为少年司法体制改革贡献智识.
刑事责任年龄、恶意补足年龄、未成年人、少年司法、少年刑法
2018-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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