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的合法性:网络粉丝社群对粉丝形象的再现与生产——以鹿晗网络粉丝社群为例
本文通过对鹿晗粉丝社群相关内容的分析,意在说明粉丝社群关于粉丝形象的建构存在双重合法性标准,而这成为社会公众关于粉丝是“脑残粉”抑或“有力量青年”争论的根源.通过对内粉丝身份合法性的再现,网络粉丝社群加强了粉丝对偶像的忠诚以及对社群活动的参与;而通过对外粉丝身份合法性的生产,网络粉丝社群规范了粉丝的参与行为并试图改变粉丝形象的刻板印象.这种悖论的合法性,虽扩大了网络粉丝社群的规模和影响力,但容易导致粉丝认知混乱,造成粉丝角色冲突,影响粉丝的行为和实践.
合法性、粉丝、粉丝社群、投入、自律
F71;DF4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社会的结构变迁与演化趋势研究”15ZDA045
2017-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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