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931.2012.05.022
论建设以实体机构为核心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体系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经过多年努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成绩显著.然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依然严峻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状况,面对已成为世界三大危害之一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仍需要在“综合治理”的框架下,不断做新的探索.本文认为,应努力通过构建以实体化协调办事机构为核心的,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的“六化”预防体系,即通过建立健全实体化的协调办事机构、专业化的工作队伍、系统化的工作模式、科学化的决策机制、法制化的预防体系和网络化的管理服务系统,实现服务管理创新,为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更加扎实的成效提供新的路径.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体机构、预防体系
TP3;TH1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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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