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931.2010.01.007
关于构建有中国特色少年法院的思考
建立独立的少年法院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未成年人案件在法律适用、办案主体、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特殊性的必然要求.在坚持法院专门化、职能专业化、机构综合化等原则的指导下,在符合条件的大城市中先期设立试点的专门少年法院体系,有利于为今后少年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遍设置积累宝贵经验.
中国特色、少年法院、多重保护原则、和缓原则
D92;D9
2010-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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