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572.2016.04.023
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实施前后家庭病床服务情况的比较研究
目的:了解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实施前后家庭病床(家床)服务情况的变化,为优化社区卫生服务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09年1月—2014年12月上海市虹口区全部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床服务报表数据及工作资料。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实施前后的家床服务工作量、质控考核结果、患者医保结算费用等数据进行比较分析。结果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实施前后3年,家床服务年建床总数增加720张,上升14.68%(720/4906);专职家床医生减少28人,下降50.00%(28/56);充实家庭医生124人;家床医生总数增加152人,上升171.43%(96/56);家床医生人均建床数减少51张次,减负57.95%(51/88);平均每名家床医生每月上门诊疗数减少84次,减负58.74%(84/143)。家床服务质控考核平均分提高2.03分,上升2.18%(2.03/92.95);其中,管理质量提高1.70分,上升4.40%(1.70/38.64);病史质量提高0.51分,上升1.34%(0.51/38.17);护理质量降低0.18分,下降1.11%(0.18/16.15)。家床服务年医保结算支付增加192.57万元,上升21.31%(192.57/903.49);医保结算人次增加725人次,上升21.06%(725/3443);人均建床天数减少5 d,下降3.50%(5/143);人均医保费用减少5.56元,下降0.21%(5.56/2624.14);人均床日费减少0.77元,下降4.20%(0.77/18.35)。结论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后,家床服务医生数增加,年建床总数和赴家床诊疗数增加,而人均建床数和上门诊疗数减少;管理和病史质量提高,护理质量降低。在医保费用方面,家床服务的医保支付、结算人次增加,但是人均医保费用和床日费减少。家庭医生制对家庭病床服务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仍需不断完善。
家庭医生制服务、家庭病床服务、社区卫生服务
R197(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6-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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