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621/cjarrp.1005-9121.20191004
基于生态约束的山区农村居民点整治分区研究 ——以河北省涞源县为例
[目的]当前的村庄整治实际工作中,特别对于山区生态较脆弱的区域,在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前需考虑区域生态条件,统筹好村庄整治工作和生态之间的关系,促进农村居民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使村庄向着生态友好型发展.[方法]文章选择太行山区的河北省涞源县为研究区域,首先以生态服务性和生态脆弱性为出发点,综合评价县域生态重要性,以此评价结果作为基础来约束未来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生态安全性,然后以改善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为原则,对285个行政村的整治潜能进行评价,最后将整治潜能评价结果落在生态重要性分区图上,运用互斥矩阵模型,将农村居民点合并为重点发展区、 积极发展区、 转型发展区、 限制发展区4种整治区域,并针对不同整治类型区提出不同的整治模式及发展方向.[结果]涞源县农村居民点分布在重点发展区的面积为1565.52hm2,积极发展区面积为1648.92hm2,转型发展区面积为619.32hm2,限制发展区面积为550.84hm2.[结论]这不仅有利于山区农村居民点的资源优化整合,同时在居民点整治活动时空安排及区域生态保护方面也有积极意义.
农村居民点、区域生态重要性、整治潜能、整治分区、涞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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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2(农业经济理论)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课题 "京津冀土地优化利用一体化管控关键技术集成应用示范" 201511010-09
2019-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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