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621/cjarrp.1005-9121.20170226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效率比较研究——基于信阳市调研数据
[目的]比较分析信阳市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效率,为信阳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选择合适的经营方向提供参考.[方法]基于2016年对信阳市478个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微观调研数据,采用DEA方法测算不同类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效率.[结果]在小麦、玉米及生猪生产上,家庭农场的综合效率比较高,分别是0.93、0.90及0.82;在油料与蔬菜生产上,龙头企业的综合效率比较高,综合效率值均为0.75.在小麦与生猪的生产上,专业合作社的综合效率值最低,均值分别为0.60与0.73;在玉米的生产上,专业大户的综合效率最低,为0.68;在油料与蔬菜的生产上,家庭农场的综合效率最低,分别为0.49与0.47.[结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效率比较分析较为客观.
新型农业、生产效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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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42;F224(中国农业经济)
2014年河南省科技发展规划软科学类"中原经济区框架下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研究"142400410042
2017-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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