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案看欺诈行为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 ”案情”原告江苏省新沂市信用联社黑埠农信社为方便辖区内农户的生产生活实行在5000元限额内凭证贷款制度.于2004年4月24日向被告徐成法发放了贷款证.同时,又与被告徐成法、徐增奎、徐守法、张树华、徐增礼五人组成的联保小组签定了联保合同,约定联保小组中只要有1人在限额内借款则其余4人自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欺诈行为、信用联社、小组、生产生活、担保责任、贷款制度、被告、新沂市、农信社、江苏省、贷款证、组成、原告、辖区、守法、签定、凭证、农户、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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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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