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774.2010.12.004
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中国土地制度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二元结构模式,自然延伸到了建设用地领域.现行法对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建设的权利主体、使用目的、取得程序及使用方式等都有严格限定,立法与现实的矛盾已不容回避,因此,需确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完整地位,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将其流转纳入有形市场.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D92;D91
2011-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3-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