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1X.2024.01.003
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的重要举措.自2019年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不断探索,取得积极进展.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共同体建设、医疗卫生、全面推进、指导意见、县域医疗、紧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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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1;D814.1;C916
2024-01-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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