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超支不补”谈起
@@ 财政部2010年12月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对乡镇卫生院明确了”超支不补”.这是对财社”2009”66号文件中提出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在预算中予以足额安排”的重要注脚.当时财政部门的负责同志对”足额安排”的解释是”财政兜底”,现在”超支不补”更正了当初”财政兜底”的承诺.文件的解释权当然永远是在发文机构的笔下,但由”超支不补”所折射出的现象却是不能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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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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