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对农村养老福利的作用机制分析——基于浙江省衢州市28个村的观察
村规民约作为典型的乡村治理非正式制度发挥着重要的养老福利保障作用.本文通过对浙江省衢州市28个村的考察,根据村规民约与养老福利的联结度和从村规民约到养老福利的可及性,将村规民约对农村养老福利的作用机制划分为理想型、松散型、悬浮型、脆弱型等四种类型.理想型作用机制主要表现为:村规民约起草修订中的多方参与,村规民约修订中对老年人福利保障的重视,乡贤能人的示范效应,村集体经济优势的发挥;松散型作用机制的主要表现为:养老福利保障推进中对村庄共同体的培育和建设,乡贤能人回村任职对村集体增收致富的带动,村规民约推行中对"量化"奖惩的落实;悬浮型作用机制主要表现为:涉及农村养老的奖惩措施执行力不足,"纸面"福利与村庄治理的脱嵌;脆弱型作用机制主要表现为:立约程序形式化引致养老福利内容模板化,村干部治村能力不足限制养老福利供给,村庄自治力量薄弱造成村规民约推行困难.应根据村规民约对农村养老福利作用机制不同类型的特征,通过增强村规民约书面文本与农村养老福利内容的联结度和提升村规民约转化为实际养老福利保障的能力,引导其他类型向理想型作用机制类型转化,实现农村养老福利保障能力的再造.
村规民约、农村、养老福利、作用机制
C913.6;F328(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软科学课题
2023-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10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