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股份制改革的价值、困境及路径选择
如何在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过程中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是农村经济能否获得更平衡、更充分发展的关键.本文以可实现的市场化效果为标准,比较了现有的转让、出租、转包、互换、入股、抵押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论证了实施农地股份制改革的价值,辨明了实施这一改革的困境并提供了解决方案.农地股份制兼具整合价值与分离价值,在其改革实施过程中面临农民股东参与经营管理具有被动性和股份制经济组织代理成本过高的双重困境,可考虑通过引入机构股东与构建农民股东表决权外包机制,实现对农民股东的确权和对实际经营权人的限权,进而保障今后农地股份制改革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产性权利.
农地股份制、集体土地、“三权分置”
D913(法学各部门)
本文研究受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理论探索与制度设计”13JZD007的资助.感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西南科技大学“龙山学术人才科研支持计划”的支持
2018-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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