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资源、宗族分化与村干部监督制度缺失
村干部监督制度缺失在中国具有普遍性.本文基于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相互博弈的新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从农村集体资源产权界定不清和宗族分化相互作用的角度,为村干部监督制度缺失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解释.研究发现:村干部掌握农村集体资源的非农用途转让权,故村干部职位具有潜在的租金收益,落实监督制度妨碍村干部获取租金,因而村干部反对落实监督制度;乡镇干部因和村干部分享租金,因而不会促使村干部落实监督制度;村民为了分享集体资源的收益,反对村干部不落实监督制度,但其反对只有村民达成集体行动后才能生效.在存在宗族分化的行政村,本族村干部对本族村民具有天然的正外部性,所以村民都偏好本族村干部.这种偏好和村干部的分而治之政策,导致不同宗族的村民达不成集体行动,结果监督制度缺失成为均衡.村干部监督制度缺失不仅是“资源诅咒”,也是“血缘诅咒”.
集体资源、宗族分化、村干部、资源诅咒、血缘诅咒
F062.6(经济学分支科学)
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扶贫培训宣传中心扶贫高级人才培养工程博士论文资助项目201512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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