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期限是怎样确定的?——基于资产专用性维度的实证分析
土地的福利保障与经济价值功能,共同表达了土地资产属性在农地流转缔约中的重要作用.本文从资产专用性的角度,集中讨论农户转出土地的契约期限选择问题.基于实证分析,本文发现:农户缔约期限的选择,主要与农户的资源禀赋相关,与土地本身有价值的产权维度的关系甚微.文章强调,由于土地对于农民具有显著的人格化财产特征,因此,赋予农户以土地的财产性权利,土地流转契约的稳定性与规范化才有可能成为常态.
农地流转、资产专用性、契约期限、财产性权利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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