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经济学分析
本文分析了土地股份合作制产生的具体诱因、制度创新特征和后果,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在特定条件下主要由土地增值收益所诱致的、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土地股份合作制以股份化和合作化的形式实现了组织和管理形式上的一体化,以股份化的收益分配形式满足了社区内的多重需要以及将市场风险分散化,在一体化的基础上以决策权的集中化实现了对土地增值收益等各类潜在收益最大程度的挖掘和集体分享.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实践从一个角度说明,改革现行农地征用制度,保障农民参与分享农地转用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已经成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要求.
土地、股份合作制、经济学分析
F8(财政、金融)
2007-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