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股份制改造后的国家与基层社会关系初探
本文认为,村民自治的贯彻实施,促使基层由准行政组织向自治组织转变;乡村社会的股份制改造促进了乡村社会的”经济细胞化”进程,但同时也促进了乡村社会与国家经济关系的法律化进程.这两大进程促使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开始朝着契约化方向行进;同时,基层社会的自主性开始上升.
村民自治、股份制改造、国家、基层社会
F8(财政、金融)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1JC840003
2007-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9-45
村民自治、股份制改造、国家、基层社会
F8(财政、金融)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1JC840003
2007-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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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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