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农村社会的政治结构初探
@@ 一、丹麦的基本政治制度丹麦是一个君主立宪国家.国家设有很特别的一院制议会(Folketing),依照现行法律,议会有179名议员,其中,两名来自法罗群岛(Faroe Islands),两名来自格陵兰岛(Greenland).议会每4年选举一次.全国划分为三个大的选区,分别是大哥本哈根区(Metropolitan Copenhagen)、岛屿区(the Islands)和日德兰半岛区(Jutland).各大选区下面,又分为若干小的选区,每个小选区可以选出若干名议员.小选区之内再进一步划分为若干提名区(nomination districts).每一个提名区又覆盖一个或几个自治域(municipality,相当于中国的”乡镇”,是丹麦的基层行政区,后文将详细介绍),或者覆盖一个大的自治域的一部分,作为提名区中的投票区(polling distr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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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中国政治)
2007-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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