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194.2008.05.004
2004-2005年河北省城乡居民伤害死亡情况
目的 了解河北省居民伤害死亡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评价伤害干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河北省18个调查点2004-2005年死亡资料采用ICD-10进行死因分类,分析居民伤害死亡情况.结果 2004-2005年河北省城乡居民伤害死亡率为54.02/10万(标化率为51.62/10万),占死亡总数的8.99%,在死因顺位中排第5位.居民伤害死亡的前5位死因为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机动车以外的运输事故、自杀、中毒和跌落,各占23.96%,22.05%,13.10%,11.99%和5.62%.农村居民伤害死亡率(58.48/10万)高于城市(31.60/10万),差别有统计学意义(X2=255.82,P<0.01),男性(78.88/10万)高于女性(27.72/10万),差别有统计学意义(X2=1670.19,P<0.01).居民伤害死亡率随年龄增长而升高.伤害是1~39岁人群的主要死因.结论 伤害是河北省城乡居民的主要死因之一,对劳动力人口的损失影响最为明显.应针对主要的伤害原因全面系统实施人群干预措施,预防控制伤害的发生.
伤害、死亡率、分析、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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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41(创伤外科学)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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