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194.2006.02.011
2001-2003年赤峰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死亡分析
目的探讨赤峰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死亡分布特点及发生规律,为开展伤害的预防提供科学依据.方法资料来源于赤峰市红山区(中小城市)、宁城县(农村)、巴林右旗(牧区)2001-2003年居民病伤死因年报和人口年报,以ICD-9进行死因分类.结果2001-2003年赤峰市城市、农村和牧区意外伤害死亡率分别为14.17/10万、48.13/10万和38.02/10万,分别占全死因的5.63%,10.42%和9.83%,城市和农村均居第5位,牧区居第4位.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是造成城乡居民男性潜在寿命损失的首要原因,女性则以自杀为主,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次之.城乡居民20岁以上意外伤害的死亡率均处于较高的水平,青壮年意外伤害的死亡率均男性高于女性.结论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自杀和意外中毒是赤峰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根据意外伤害死亡的流行特征,不同年龄、性别特点,采取相应的策略和措施开展伤害防治工作很有必要.
意外伤害、死因、潜在寿命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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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5.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6-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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