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89/j.cnki.cn11-3664/f.2023.06.008
数字普惠金融、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与农民共同富裕
为回应学界对于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民收入之间的争议并揭示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在辨析农民共同富裕经济内涵、价值维度的基础上,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及动力变革三个维度阐释并构建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理论分析框架,进而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数、农业劳动生产率、涉农专利申请量为调节变量,基于SEM复杂中介效应检验模型,利用2011-2020年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以及我国31个省、区、市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复杂影响效应分析.研究发现:从全国范围来看,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民总体富裕程度和发展成果共享均呈现出较为显著的负向影响,但引入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及动力变革三个调节变量后,数字普惠金融则对农民总体富裕程度和发展成果共享呈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在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民共同富裕之间调节效应的区域异质性并不明显,而质量变革在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民共同富裕之间的调节效应则存在显著异质性,且动力变革在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民共同富裕之间的调节效应最为明显,效率变革次之,质量变革最小.机制分析发现,数字普惠金融不仅可以通过驱动动力变革提升农民工资性收入并缩小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而且可以通过推动效率变革提升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并缩小城乡工资、经营、财产收入差距,数字普惠金融使用深度加深则能够引导质量变革提升农民工资性收入并缩小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可见,数字普惠金融的使用深度和农民工资性收入是数字普惠金融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因此,为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积极作用,需要从明确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调节作用、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深度融合、紧抓着力点等方面进行政策优化设计.
农民共同富裕、数字普惠金融、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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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中国农业经济)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2022RKY06015
2023-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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