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89/j.cnki.cn11-3664/f.2022.07.008
国有企业薪酬差距与风险承担水平
薪酬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虽经历多轮政策变迁,但国企高管-员工薪酬差距问题仍备受争议.基于管理层私有收益假说,以国有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国企高管-员工薪酬差距对风险承担的影响,丰富薪酬差距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研究发现,薪酬差距越大,国有企业风险承担水平越低.考虑企业特征差异,与功能类国企相比,竞争类国企薪酬差距与风险承担负相关性更显著;与地方国企相比,中央企业薪酬差距与风险承担水平表现出更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在处于成熟期的国企中,薪酬差距与风险承担显著负相关,但在处于成长期和衰退期的国有企业中,薪酬差距与风险承担水平相关性不显著.进一步,从内部治理机制看,当国有上市公司有非国有大股东时,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薪酬差距与风险承担水平不再显著负相关;从外部治理机制看,分析师跟踪有利于加强外部监督,弱化薪酬差距与风险承担水平的负相关性.可见,现阶段国有企业治理仍然不够完善,不能有效抑制管理层获取私有收益的行为,薪酬差距成为代理问题的一种表现,不能激励管理层积极承担风险.当前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应分层分类、因地制宜进行,并充分发挥内外部监督机制对薪酬差距的治理作用.
薪酬差距、风险承担、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委托代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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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2(企业经济)
北京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SM202110037010
2022-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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