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4089/j.cnki.cn11-3664/f.2022.03.011

碳排放交易的监管赋能:问题与方案

引用
"双碳"目标下,碳排放交易不能过度强调市场投机和金融衍生,气候变化应对的社会效益目标当为底线遵循,配额流转的商事活动须在政府调控下运作.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要"强市场、弱政府",碳排放交易的主体、标的和场所设施均被行政管控或指定,市场机制固然要发挥基础性作用,但更需"强政府"赋能以提高市场规制效果.碳排放交易配额虽有财产权益,但非财产权利,要避免"碳排放权"之误用.碳排放交易市场不排斥金融化的效率促进和市场活跃,但应防止高度金融化可能引致的风险衍生和目的异化.作为特殊的政策性市场,碳排放交易须明晰监管的管理、参与和执行的核心定位,在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规制内容,即事前的配额管控、事中的价格干预和事后的行为惩处.目前碳排放规制中,监管之介入在科学性、强制性、灵活性方面尚显不足,有待系统地赋能保障.一应推进《碳排放交易管理条例》落地,将碳排放交易纳入更高位阶的应对气候变化法的规制范围,增强制度的稳定性和约束力;二应明晰碳市场横向主管部门和纵向央地机构间的监管边界,尤其要厘清发改委、生态环境部门和金融监管当局的主管范围;三应注意经济激励型碳排放规制工具的协同补位,逐步构筑碳税和碳排放交易兼容的规制模式.

碳排放权、碳交易、碳金融、碳中和、碳达峰

36

F124(中国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AFX015

2022-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15-12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流通经济

1007-8266

11-3664/F

36

2022,36(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