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66.2011.06.013
"三位一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保障体系构建
近年频发的农产品安全事件警醒我们: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不能过高期望于农产品提供者的自觉行为,而应依赖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制度安排予以规范.在市场和政府"双失灵"存在的前提下,应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上寻求新生的力量,引入中立第三方组织,共同构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微观管理制度,从而形成市场、政府、中立第三方"三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保障体系.当务之急是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协会等农产品安全中介组织,促进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的良性互动.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机制引导农户的技术选择,严格执行农产品生产记录登记制度和农产品监测制度;利用农业协会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
双失灵、第三方中介组织、三位一体、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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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7(中国农业经济)
2011-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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