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922.2020.06.020
立案庭职责与功能的历史流变
20世纪90年代,为了缓解"立案难与立案乱"的问题,我国法院系统内设了一种单独受理案件的机构,即立案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对法院的立案制度进行改革,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改革方向不仅使得立案庭功能有所扩张,同时将立案庭的存废问题推至风口浪尖.立案庭并非仅肩负审查过滤功能,还具有纠纷化解、案件分流以及诉讼服务等多重功能.近年来立案庭的发展理念趋于弱化其审查过滤和纠纷化解功能,而强化案件分流及诉讼服务功能.伴随立案庭"筛选"功能的削弱,未来对起诉条件的审查会逐渐转移至审判庭完成,仅保留对诉状本身的审查.
立案庭、立案登记制、起诉条件、诉讼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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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中国法律)
本文为2020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立案庭职责与功能的历史流变"项目编号:FXY2020060
2020-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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