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922.2019.03.012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乐山农业快速发展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通过调研发现,乐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龙头企业整体规模“小”、合作社内部结构“散”、“乐山造”品牌效应“弱”、产业基地标准化水平“低”等问题.应该从做“强”龙头企业、做“优”产业基地、做“大”产品品牌、做“准”扶持政策四个方面着手,提升乐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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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中国农业经济)
2018年乐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SKL2018C04
2019-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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