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922.2011.02.13
论诉讼要件的审理裁判原理——以比较法的考察为视角
诉讼要件是法院为进行本案审理及判决所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其解决的是已经成立的诉讼是否合法的问题.从涉及的具体内容来划分,诉讼要件可以分为关于法院的、当事人的和诉讼标的的三种类别.诉讼要件适用的调查原理以职权调查事项和诉讼障碍事项而不同.在审理顺序上,诉讼要件与本案实体要件应采并行原则,不同诉讼要件之间应采从抽象到具体的顺序.诉讼要件是否具备应在最后一次言词辩论前进行判断.欠缺诉讼要件应以诉讼判决的方式予以驳回,同时诉讼判决应具有既判力.
诉讼要件、审理、裁判
DF7(诉讼法)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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